入籍澳洲
澳大利亞政府2007年1月26日 正式生效,入籍澳大利亞的新居住要求:申請入籍時已在澳以合法身份居住4年,包括以PR(永居身份)居住至少12個月,以及上述4年期內允許最多12個月不在澳大利亞,且以PR居住期內允許最多3個月不在澳大利亞。新要求旨在讓擁有PR的人在澳居住一定時間,以適應本土文化及生活方式。
澳洲入籍公民,居住新法規定:
1. 提出申請時,前4年需要合法身份居住在澳洲達3年;
2. 以永久居民身分至少在澳洲住滿1年;
3. 提出申請時,前12個月永久居留期間內,不可離開澳洲超過3個月。
* 16歲以下的孩子可以包括在父母任何一方的入籍申請中﹐無須符合居住要求。
公民入籍考試:
澳洲國會通過2007年澳洲公民修正案(公民入籍考試)法案,移民部長安德魯(KEVIN ANDREWS) 在一份聲明中稱,澳洲公民提供至高無上的澳洲責任感,遵守澳洲法律,認同澳洲價值,歸屬澳洲社區。重要的是,澳洲公民需要理解指引我們的價值,以及我們的社會如何運作。
他表示,公民入籍考試提供一種方式,確保預期公民擁有上述的理解。對於低程度閱讀能力和有特別需要的人士,移民部將作出特別安排。新的入籍考試,只適用於申請公民身份的人,而不是申請永居簽証或臨時簽証的移民。
申請歸化澳大利亞國籍﹐須符合以下條件:
- 為澳州永久居民身份﹔
- 以澳州居民身份在過去住滿4年﹔
- 能說和理解基本英語﹐申請人須參加面試﹐其時須用英語說出澳州公民的義務和權利﹔
- 明白澳大利亞公民的義務和權利﹐申請前澳州移民局將提供有關英語資料供背誦﹔
- 品行良好﹔
- 打算在澳州居住或與澳州保持密切關系。
澳大利亞公民的義務﹕
- 遵守法律和盡澳州公民的責任﹔
- 登記作選民和參加聯邦與國家選舉的投票﹔
- 如果公民被抽中﹐須擔任陪審員﹔
- 如果有需要﹐須保衛澳州。
澳大利亞公民的權利﹕
- 有權利當選民以協助選舉澳州政府﹔
- 有權利申請公職或提名為國會成員﹔
- 有權利申請澳州護照﹐無須申請居民往返簽證便可離開與返回澳洲﹔
- 有權利在海外時向澳州大使館尋求庇護﹔
- 可以申請入伍國防部隊和要求必須是澳州公民的政府工作﹔
- 有權利登記你18歲以下在海外出生的孩子以嫡傳作(繼承)澳大利亞公民。
相重 /多重國籍﹕
- 假如其前國家允許的話﹐移民成為澳大利亞公民後仍可以保留其前國籍﹔
- 很多相重 / 多重國籍者持有超過一個國家的護照﹐但是﹐澳州公民應使用其澳州護照進出澳洲海關。
澳州公民如想出國旅游或探親﹐可在澳大利亞當地的護照辦事廳申辦澳大利亞護照﹐手續非常簡便﹐只須出具身份證明﹑公民證﹑照片和申請費即可﹐通常一﹑兩天就可領取。
澳 大利亞護照持有者在世界上大部分國家均免簽證﹐包括美國﹑加拿大﹑西歐﹑北歐﹑南歐﹑日本﹑香港﹑澳門﹑東南亞﹑韓國﹑南美洲﹑非洲﹑中東﹑印度等發達國 家和發展中國家﹐對于有意在以上國家尋找工作者﹑開創商機者或旅游愛好者﹐澳大利亞護照無疑是世界上最好使用和最受尊重的護照之一。